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合建〔2022〕46号
各建筑业企业: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更好地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最大限度保障行业正常生产经营,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1、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企业应进一步充实专职人员力量配备,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明确出现突发情况时的处置流程。
2、各企业办公场所原则上只保留一个进出口,应在进出口处将“安康码”“行程码”张贴到位,所有人员逢进必扫。要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规定,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等措施。
3、加强环境消杀防控,全面做好环境消杀工作,特别是办公区域、食堂等重要场所要加强通风换气,重点区域(如电梯、过道、卫生间、食堂等)、重要设备消毒要彻底。食堂采购的食品、食材等原料应从正规渠道采购。避免集中用餐。
二、加强企业员工管理
1、企业员工非必要不离肥。企业员工尤其是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员工暂缓返乡祭祖。倡导员工通过网络祭扫、居家追思、代为祭扫等方式缅怀先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2、加强外出员工管理。各企业要加强外出员工管理,原则上不出市出差。员工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中高风险地区动态变化,请随时关注官方发布信息),返岗前严格按照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落实居家隔离及定期核酸检测措施。
3、加强核酸检测。自本周起,各建筑业企业员工(工地现场人员除外)每周进行1次全员核酸检测采样,核酸检测应分批分时段就近、有序组织,每周安排专人进行查验。
4、加强培训教育。企业要定期组织员工开展疫情防控要求培训,宣贯违反疫情防控管理秩序的行为及法律后果,确保企业员工知晓、遵守。
三、严格工地现场管控
1、全市各建筑企业要严格落实《合肥市进一步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合防〔2022〕7号)要求,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筑工地须指定专人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施工人员必须全部实施闭环管理,非紧要不外出。倡导广大工友清明期间不返乡祭扫。严控工地人员用餐、住宿、办公聚集度。每日开展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腹泻等症状时,要第一时间主动报告。实施每周两次核酸检测。
2、凡在肥有在建项目的企业,必须安排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下沉项目一线开展值守工作,重点对进出工地现场进行“两码核验”。
3、各施工企业在严格执行工地封闭式管理等疫情防控制度的同时,尤其要对零散用工进行有效管控;不得私招乱雇临时工。
4、各劳务企业要配合用人单位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合理安排工序,减少施工转场次数,有效将工人稳定在固定的建筑工地从事作业工作。非必要不得组织作业队伍跨区调配。
特此通知。
2022年4月2日